本項目采用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系統(tǒng)應具有標準串行接口,可實現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通訊,接收火災報警系統(tǒng)的報警位置信息,提高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燈的醒目程度,強化疏散引導效果。
系統(tǒng)內所有燈具采用集中電源供電,集中電源要求分布設置,燈內不設蓄電池,燈具通過電源總線和通訊總線連接到智能應急照明和疏散系統(tǒng)主機,電源線和信號線均采用直流安全電壓DC24V供電,系統(tǒng)內所有燈具均有獨立地址編碼。
供貨商應提供整套的消防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tǒng),以確保滿足操作的要求,涉及的范圍應至少包括下述部分:
(1)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應急燈具控制主機;
(2)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3)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
供貨商應對應急照明系統(tǒng)進行必要的深化設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集中電源式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系統(tǒng)詳細功能及技術特點,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統(tǒng)功能、構成、各主要設備技術參數等。
11、配電箱的銘牌
1)配電箱的銘牌,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制造廠名稱、項目名稱;
(2)設備型號規(guī)格和出廠序號、生產日期;
(3)主要技術參數;
(4)防護等級;
(5)每個箱柜的編號、名稱要與設計圖紙相符合,編號標牌要牢固醒目。
12、配電箱試驗:
1)型式試驗:
(1)溫升試驗;
(2)介電強度試驗;
(3)短路強度試驗;
(4)保護電路連續(xù)性試驗;
(5)測量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6)機械操作試驗;
(7)防護等級試驗;
2)出廠試驗
(1)外觀檢查;
(2)檢查內部電器接線是否符合圖紙要求,線端是否有編號;
(3)接線是否整齊牢固;
(4)檢查機械連鎖和電器連鎖的可靠性;
(5)檢查抽出式組件動作是否靈活,接觸是否良好;
(6)檢查開關柜的接地是否牢靠;
(7)通電操作試驗;
(8)各種信號檢查;
13、配電箱(柜)與相關專業(yè)配合銜接說明
1)醫(yī)療專項預留電源、設備機房、送風(排煙)風機、智能照明、消防應急照明等配電箱(柜)需與相關設備廠家進行充分的技術溝通,供貨方在正式生產前必須將各柜體的尺寸、柜內電器元件的布置圖,一次接線圖、二次接線圖(電子文檔)經相關各方技術人員確認后方可正式生產。
2) 消防水泵、正壓風機、排煙風機、應急照明、消防電梯等配電回路應滿足與消防系統(tǒng)聯(lián)動的功能要求并提供無源聯(lián)動界面端子排。
3)設備涉及防雷、火災漏電、消防電源監(jiān)控等元器件,須通過當地消防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檢驗并取得合格證及備案許可且相關資料齊全,否則視為不合格產品應與退貨處理;
4)部分非消防回路斷路器設分勵脫扣(以設計圖為準),當發(fā)生火災時,由消控中心引來信號跳閘,火災時可由消防控制中心發(fā)出信號使開關脫扣,此斷路器同時帶輔助觸點,反饋斷路器動作信號至消防控制中心。
5)電梯應在強制落底后,分勵脫扣其電源,有電梯配電總箱的在總箱處分勵脫扣。
6)弱電機房及安檢負荷,在火災時不自動停電,應在火災確認后,由消防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手動發(fā)出信號切除或在現場切除。7)★ 與智能化和醫(yī)療專項專業(yè)的配合:供貨方人要完全響應并滿足智能化分包單位關于《低壓柜、配電箱、遠傳水表、遠傳電表智能配合的技術要求》的聯(lián)系函相關內容,